奥芯软件:汉化软件侵权吗?

2016-12-16 17:56:35分类:公司新闻6308

奥芯软件:汉化软件侵权吗?
 
汉化软件本身的合法性并不代表实践中汉化人没有侵犯原共享软件的版权。就目前而言,对汉化补丁,汉化人通常有三种做法:其一,将共享软件和汉化补丁同时放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合成的工作交给用户自己在本地机器上完成。其二,仅提供汉化补丁,不提供共享软件。其三,将共享软件与汉化补丁合成后,形成“中文版的共享软件”,将其放在个人主页上,用户直接下载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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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化软件指将外语版软件的某些非内核程序译成中文以方便国内用户使用。汉化软件开发无需经过原共享软件版权人同意,但汉化软件开发人不应将汉化软件置于个人网站或主页以免构成侵权。汉化软件是其开发人独立创作的智力成果,其版权受法律保护
汉化!一个我们早已熟悉的词语。许多人使用英文软件,就是从使用汉化版开始的。对于英语不太好而又找不到中文版软件的用户来说,汉化版无疑是非常好的选择。可是,汉化软件从出现的那天起,就一直受到“是否合法”的困扰,这已经成为制约汉化软件发展的一道门槛。而对于汉化软件的性质,学术界罕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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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角度论,当然是构成侵权的,虽然我个人支持而且非常依赖各汉化组。
著作权法22条属于“合理使用”的豁免,而认定“合理使用”需要三个步骤:
必须限于某种特殊情况(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在该特殊情况下的使用,没有影响著作权人对于作品的正常使用。
该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上述2、3款的法律来源为:
《著作权法》22条后的“但书”部分,即:“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完整的22条应是: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原文是:“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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